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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福建炼化一体化项目,总投资约267亿元。该项目的建设,可带动一大批上下游配套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我省产业结构,提升工业整体水平。当前应加快“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动工;液化天然气(LNG)总体项目,接收站规划总规模年接收500万吨,其中一期250万吨,总体项目包括5个城市燃气项目,两座装机容量各为180万千瓦燃气电厂项目。该项目建成对优化我省能源结构,提高用气企业产品质量和效益将发挥重要作用。当前应按2006年底建成、2007年初投产试运营的目标,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动工。其他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也应盯紧抓实、全力推进。此外,应按照投产一批、续建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要求,精心组织项目策划、储备和筛选,广集社会项目成果,办好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搭建项目对接平台,以促进项目成果转化。
  扎实抓好在建国债项目和新增国债项目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在建国债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照国家计划确定的工期建成投入使用。认真做好国债项目申报工作,重点在水利、东南沿海交战公路、高校扩招、公检法司、城建环保、县乡公路建设、县城和农村电网改革等方面争取更多的国债资金支持。
  加快投资体制改革,着力启动民间投资。认真实施基建投资审批综合改革方案,规范审批程序。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前置审批改革,实行内外资统一的前置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的安排和使用,保证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相应扩大运用贴息或安排前期经费等间接手段,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建设项目。制订全面启动民间投资的具体政策措施,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出一批有效益的项目公开招标,引入民间资本并切实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拓宽对外经贸领域,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贯彻落实省委七届三次全会关于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决定,积极拓展利用外资领域,大力吸引外商投资我省电子、石化、机械等主导产业和骨干企业配套项目;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农业、基础设施;积极推进现代物流、旅游、教育、卫生、金融、中介等服务业的对外开放;加快我省现有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吸引外商投资。筛选推出一批储备项目,围绕产业链开展专项招商;制定鼓励服务业对外开放和外资改组国有企业的重点行业及相关政策;推进开发区体制和管理机制创新,引导投资企业向开发区、工业园区集聚;实施“走出去”战略,在出国审批、人员出境等环节创造条件帮助有条件的企业集团扩大对外投资,开拓国外市场。
  进一步扩大出口。有针对性地深度开发美、日、欧等重点市场,重视开拓独联体、东欧、中东、南美、非洲等新兴市场。组织我省企业参与国际著名的展销会、博览会,引导更多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加强对出口的协调,防止出口产品无序竞争和低价倾销;积极调整、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继续扶持我省名优特大宗出口商品的发展,重点培植在国际市场具有比较优势的轻纺、特色农产品等出口支柱产品。抓住时机推进外贸企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促进外贸主体多元化。
  深化细化我省重点出口产业和行业的应对措施。尽快建立我省外贸争端应急处理体系;建立国际贸易争端应诉法律援助机制,帮助企业做好反倾销反补贴的申诉和应诉工作;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应对国际贸易争端、协调价格等工作的重要作用;尽快出台我省的反倾销、反补贴,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卫生技术标准;促进商品检测中心和检验检疫体系建设。
  加强闽台港澳侨经贸合作。加大对台招商引资,推进闽台信息产业、物流业、汽车制造等领域合作;进一步完善港口、码头建设,扩大直航货运规模;吸引台港澳侨金融、贸易、航运、旅游以及中介服务等相关企业在闽设立经营机构或代表处,拓展业务往来。继续鼓励华侨华人来闽投资兴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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