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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一)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加快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粮食优质品率。做大、做强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工程,对已形成产业链的农业项目以及成长势头强,能带动千家万户致富且增加劳动就业的新增长点项目,应加大资金、技术、人才等扶持力度,使其尽快上规模上档次。当前各地应规划一批,扶持一批,壮大一批畜牧业、水产业和种植业龙头企业,培育特色产业基地,通过“公司加农户、科技流通服务一体化”等经营组织形式,发展订单农业,把农民的利益与企业的效益相挂钩,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应积极实施“良种工程”,重点扶持国家级原种基地、省部优的良种繁育、重点种质资源保护等工程,建成一批具有较强辐射力的农林水产良种基地,加快林业产业体系建设,发展商品林基地。
  扶持和培育农副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推动农产品加工转化。省级的结构调整资金,应重点扶持对国家级以及省政府确定的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点企业(项目),形成新的增长点。促进非农产业发展,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培育一批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营销网络,扩大农产品流通渠道。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和社会服务化体系建设。加快建设省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等骨干项目,在水产品、畜产品等主产区建设检测检验中心及环境监测体系,加强病虫害和疫情综合防治,加快南平进境动物临时隔离检疫场的建设。抓好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好“食品放心工程。”
  继续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保障能力。以“十大防灾减灾体系”为重点,加快建设主要江河防洪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大中型水库及重点海堤除险加固、国家中心渔港等项目,提高防台防汛抗旱能力,改善农业生产环境。抓好农业综合开发,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和旱片治理。
  深化农村改革,落实农村各项政策。切实贯彻《福建省乡镇工作纲要(试行)》,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切实落实“一项制度、八个禁止”,积极推行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度,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深化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和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有条件的地方按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加快山地林木产权制度改革。
  (二)加快主导产业和产业链的培育,推进工业化进程
  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进一步壮大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构建产业链(群)。当前应重点提升电子信息产品制造水平,加快发展软件产业。抓好显示器、手机及其配套产品、第五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屏(TFT-LCD)及其配套产品三条电子信息产业链、一个IC产业群、八个信息产业专项,扶持福州、厦门软件园等一批电子信息产业园发展,促进闽东南新型电子基地建设。
  注重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重点加快用信息技术为主导的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机械、化工、轻纺、冶金、建材、森工等传统工业,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质量档次,提高市场占有率。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和节能降耗,努力提高资源利用率。加速淘汰破坏资源、污染环境、效益低下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产品和企业,淘汰一批落后的小水泥、小钢铁、小造纸等企业和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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