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做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各项应对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深化国有、集体企业特别是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大力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积极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在投融资、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积极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以及金融机构改组改造,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努力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结构。重视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和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发展和完善产权、技术、人才和土地市场。加快建设“信用浙江”,完善企业信用发布查询系统,健全信用制度和信用法规。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五、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
抓住当前难得的机遇,力争在利用外资上取得大突破、大发展。始终把改善投资环境放在首位,同时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完善外商服务中心、投诉中心等行之有效的办法,注重改善口岸作业、通关、货代以及子女入学、卫生保障、文化娱乐等服务环境,努力降低要素成本,营造投资环境的比较优势。建立重要跨国公司发展动向跟踪研究制度和重点外资项目跟踪服务制度,积极采取企业并购、风险投资、投资基金、企业债券、境外上市等形式利用外资。争取在农业产业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旅游、教育、物流、金融等服务业引进外资方面有新的突破。努力保持出口的稳定增长。推行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鼓励出口的扶持政策,积极运用世贸组织规则和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维护企业权益。继续做好进口工作。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对境外投资的管理和协调,进一步推动多种所有制企业尤其是具有一定实力的民营企业“走出去”。加强区域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一体化发展,主动接轨上海,对接港澳,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搞好对口帮扶工作。
六、切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制定再就业目标和就业岗位计划,建立健全目标责任体系。鼓励和扶持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发展。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的特点,重点发展社区服务业,尤其是要注重开发适合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清洁、绿化、社区保安、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岗位。积极发展非正规组织就业,帮助下岗失业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再就业。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鼓励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认真贯彻《
中小企业促进法》。积极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建设。加强社会保障的执法力度,做好“两个确保”和“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工作,依法扩大养老、失业保险覆盖面,努力探索多渠道筹集养老和失业保险基金的途径。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和帮扶工作,积极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互助等社会保障事业。积极探索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改革,高度重视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