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3年浙江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浙政发[2003]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3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有关专业计划由省计划部门另行下达。
今年是我省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朝着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大步迈进的关键一年,也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按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和部署,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调控目标是:
——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其中:第一产业增长3%;第二产业增长11%,其中工业增加值增长11.5%;第三产业增长11%;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左右;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左右;
——外贸出口总额增长10%以上;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
——净增城镇就业岗位50万个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左右;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37‰以内。
按照上述要求和目标,各地、各部门在今年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过程中,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加快农业种养业结构调整,积极建设现代农业。探索建立对农业的支持保护机制,加强政策扶持,培育一批骨干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一批集农产品批发、保鲜贮存、配送功能为一体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大力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协会,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推广体系。大力推动农产品绿色生产和消费,研究制订对绿色农产品生产的扶持政策,在大中城市试行农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实行绿色农产品认证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加强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进一步加强各类园区的整合提升,注重园区质检、信息、技术开发、物流、职工培训等服务条件的改善。加强技术改造,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快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装备,提高传统产业的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把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放在政府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上。依托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校科技园区等,建设以规模生产和高水平研究开发为主要特征的高技术产业基地,形成群体优势和局部强势;加强各类孵化器建设,切实抓好杭州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培育微电子等产业,继续扶持一批重点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着力解决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问题,加强国际国内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依托各类特色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发展面向区域经济的科技创新服务机构,依托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高新技术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继续抓好网上技术市场建设。
加快现代物流、旅游、文化产业等第三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我省港口资源丰富、专业市场发达和区域块状经济特色明显的优势,培育一批现代物流服务企业,推动工商企业优化物流管理,加快运输、邮政、仓储、货运代理等企业向现代物流服务企业转型,积极推动口岸通关一站式服务。大力发展旅游业,鼓励各类企业参与重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旅游景区开发,努力建设一批符合市场需求的旅游精品项目和示范项目,发展各具特色的度假旅游、海洋旅游、文化旅游、生态旅游。深入实施文化大省建设纲要,加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逐步形成规范高效的文化产业运作机制。继续高度重视劳动密集型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