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的建设,要与各类农业生产基地建设相结合,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与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和科研开发相结合。要通过公司加农户等形式,引导龙头企业、批发市场、合作经济组织、农民运销大户(经纪人)等参与基地建设,提高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的标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
(四)加强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要根据不同农产品的特点,逐步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对包装上市的农产品,要标明产地和生产单位,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凡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目录的产品,要严格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予以正确的标识或标注。
(五)加强农产品市场管理。要在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逐步建立自检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产品自检合格,方可投放市场或进入无公害农产品专营区销售。各级工商部门要和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合作,加大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把农产品质量关,进一步净化农产品市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许多部门的工作,需要多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并将此项工作作为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各级计划、财政、工商、质量监督、卫生、环保等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所辖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无公害农产品发展规划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计划,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农业,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强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质量卫生安全意识,形成社会监督机制。要多渠道增加投入,大力抓好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同时,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要利用市场机制,全面推行优质优价政策,通过基地建设、技术培训、产品质量认证和市场专销等措施,引导农产和企业生产优质卫生安全农产品。
贵州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