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要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重点是加快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技术规范和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标准的制定并完善配套。省有关部门要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按照优质、安全、生态、高效的要求,在积极采用与推行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同时,抓紧组织制定以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技术规范和农业投入品标准为重点的农业地方标准。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加快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市场监管制度和监测制度,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要重点建好省级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尽快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检测工作。各地要加快建设和完善地、县两级检测体系步伐,尽快形成以省级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为龙头,以地区级分中心为骨干,以县级快速质检站(点)为基础的检验检测网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依法成立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要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强制性检验检测制度,实现对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各市(州、地)、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的建设和监管力度,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和生产经营企业,逐步配备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培训技术人员,开展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状况的自检工作。
(三)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省农业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第12号令)和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部署,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和标识管理,加强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认证体系的建设,组建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认证机构,加快认证进程,扩大品牌认定范围,尽快使具有贵州特色的优质、安全农产品形成品牌和规模。
(四)推进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科技进步。各级农业、科技等部门要围绕提高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组织农产品安全生产科技攻关,抓好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引进、开发、推广和技术服务工作,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要加快开发安全生产综合配套技术,加强示范基地建设,加强技术指导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在各类农产品园区、生产基地、农业综合开发、动物无规定疫病区和动植物保护工程等农业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把提高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作为重点,率先执行质量卫生安全标准,推行标准化生产。鼓励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合作,研究、开发和创新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生产技术。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经营效益。要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培育具有贵州特色和市场前景的名牌无公害农产品,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要加强名牌农产品的宣传和开发力度,提高名牌效应,形成名牌产品带动、标准化生产、龙头企业支撑、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安全、卫生、高效农业产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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