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建立人才队伍建设经费保障体系
设立兵团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兵、师、团三级每年都要根据需要在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由于支持兵团人才问题研究和人才市场建设,扶持艰苦边远师、贫困团场及困难企业的人才开发工作,表彰奖励业绩突出的人才及人才开发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等。兵、师、团要制定管理和使用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的具体规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加大培训经费投入力度。兵、师两级财务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预算,多方筹措资金,加强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各企事业单位要按规定足额提取职工培训经费,并进行专项管理,个别贫困团场培训经费不足部分,由师财务给予适当补助。各单位要提供便利条件,支持各类人才自费参加专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和各类资格考试,提高人才自身素质和竞争能力。鼓励各类组织和个人以多种形式支持人才培训工作。
八、促进非国有经济人才队伍的发展
将开发非国有经济人才纳入兵团、各师、各行业人才开发的统一规划,加强非国有经济与国有经济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交流和合作,努力实现非国有经济人才开发与国有经济人才开发优势互补、协调并进。在人事代理、职称评审、继续教育、专家选拔、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引智项目实施、人事争议仲裁、人才奖励等方面,实行非国有经济与国有经济同等待遇。将非国有经济人才信息纳入兵团人才资源信息库,促进非国有经济与国有经济人才资源共享。
九、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把人才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人才开发管理机构。各级党政要从大力实施人才强兵团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人才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新格局。调整和充实兵团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力量,加强对兵团人才开发工作的统一规划和协调。各师、团成立相应机构,组织落实人才开发的各项工作。
形成人才开发的社会氛围。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科技、人才在“发展壮大兵团,致富职工群众”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使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成为弘扬兵团精神、建设军垦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人才资本观念、人才资源开发观念和以人为本的观念,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努力改善创业环境,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人文环境。加大兵团对外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兵团事业发展前景及人才开发政策,多方延揽人才。
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制定和完善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各类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打通各类人才跨单位、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流动的通道,为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