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业参与
对口帮扶地区经济协作的意见
(甬政发[2003]14号)
为积极响应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号召,加快西部大开发步伐,促进对口帮扶和对口支援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努力把我市的对口帮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下,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参与对口帮扶地区的经济协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参与对口帮扶地区经济协作的重要意义
对口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市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鼓励我市企业积极参与对口帮扶地区经济协作,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具体行动。与对口地区的经济协作是做好对口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促进对口双方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对口帮扶地区的范围
对口帮扶地区:贵州省黔东南州、黔西南州;对口支援地区:重庆市万州区五桥开发区。
三、参与对口帮扶地区经济协作的原则
与对口帮扶地区经济协作的原则是“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坚持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既要着眼于现有生产能力的提高,又要立足于我市和对口地区长远发展需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市场潜力,以求对口双方在经济协作中共同发展。
四、开展经济协作的主要领域
经济协作要因地制宜、优势互补,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八个方面:
(一)加快产业转移,将我市加工技术的优势与对口地区的资源、土地、劳动力和市场优势结合起来,按产业梯度转移的原则,鼓励我市企业向西推进,营造新的空间,促进传统产业的改造;充分利用国家和对口地区的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对口地区企业进行低成本扩张,壮大企业实力;大力支持我市企业在对口地区借壳上市或在当地利用外资、就地融资。同时也要积极吸引对口地区的优势产业到我市安家落户。
(二)大力开拓市场,扩大对口双方的产品在对口地区的市场份额,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拓展营销网络,逐步在对口地区建立名特优产品展销中心和分销基地,有计划地举行产品展示交易会,为企业开拓市场搭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