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以残疾人的基本需求为重点。从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出发,兼顾多样性康复需求,紧紧围绕覆盖面广、时效性强、社会影响大、残疾人迫切需求的康复项目开展工作。
(二)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社会化工作方式。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做好康复工作的有效方式,共同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
(三)实施重点工程与提供普遍服务相结合。选择残疾人迫切需要又有可能做到的康复项目,实施一批重点工程。推行社区与家庭康复,推广实用、易行的康复方法,普及康复服务,使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
(四)因地制宜,开拓创新。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注意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工作。拓展康复内容,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我省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各级残联负责康复工作的组织管理、规划制定、经费筹措和协调实施。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工作平台,家庭为依托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现有康复机构、设施和人员的作用,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健全专家技术指导组,确定相应机构为康复技术资源中心;根据残疾人的不同康复需求,提供医疗、训练、心理疏导、知识普及、训练器具制作、用品用具服务、信息咨询服务、转介服务等多种康复服务。
(二)卫生部门负责康复医疗机构的建立,组织技术培训与技术指导,积极探索康复医学、保健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有机融合的途径,提高康复工作和技术指导的水平。把聋儿早期干预列为新生儿的常规检查项目,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康复。把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初级卫生保健网络,扩大残疾人及家庭的受益面。
(三)民政部门负责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推动残疾人康复工作融入社区,使残疾人就近就地得到康复训练与服务;力争在“十五”期间建立一个工疗站和一个农疗站,为精神病人早日回归社会提供适宜的康复环境;加大救助力度,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康复服务和治疗问题,以满足贫困残疾人的康复需求。
(四)教育部门要将在校残疾学生的康复工作贯穿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针对残疾学生的生理、心理缺陷,购置康复设备、器材,科学地开展康复工作;要特别重视3岁以下残疾儿童的早期康复与教育;要在各级各类医学院校设置康复医学课程,培养更多的师资和普及康复医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