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一要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统筹职能,建立并逐步完善在市政府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二要建立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职业教育工作的重大部署和政策措施。教育部门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并对职业教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综合管理技工学校;计划部门负责抓好人才需求预测和发展规划;财政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落实职业教育经费;人事部门协同教育、劳动保障部门抓好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经费、实验实习、师资、设备等方面提供条件和帮助。
(二)改革职业教育办学体制。一是认真落实政府及社会各方面举办职业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坚持职业教育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行业、企业办学,积极推行“双元制”办学模式。二是积极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和中外合作办学。经批准开办的民办职业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民办职业学校师生享有与公办职业学校师生同等的权利和义务。鼓励部分国办学校、行业办学改革办学体制,实行股份制办学。鼓励国内外组织和个人依照我国法律和办学要求,与我市职业教育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合作举办高水平的职业学校或职业培训机构。
三、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提高办学质量
(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文化基础教育、职业能力教育和身心健康教育,重视受教育者的专业技能、钻研精神、务实精神、创新精神的培养,提高其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岗位变化的能力,为受教育者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二)加强专业现代化建设。适应科技进步、就业市场以及区域经济发展的变化,合理调整专业结构,积极发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大力推进专业现代化建设,按照省级示范性专业标准,全面改善专业教学条件,确保专业实习条件现代化。加强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鼓励职业学校与重点企业合作与共建,利用其设施、设备等条件开展实践教学。
(三)改革教学管理制度。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培训项目和学习者的需要,采取灵活的学制和学习方式,实行学分制,为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
(四)加快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积极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和电化教育,开发职业教育资源库和多媒体教育软件,为受教育者提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