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
全民健身活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3]19号 2003年4月22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对于提高全民健康素质、预防非典型肺炎的传播、加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切实做好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对预防非典型肺炎传播的重要性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是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的一项根本举措,是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只有人民群众的体质增强了,健康水平提高了,才能增强抵抗力、免疫力,减少各种疾病的侵袭。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人民的健康素质,是加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我们一定要从提高全民健康素质的高度,从加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意义,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做好全民健身工作的要求,在全省迅速掀起一个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热潮,不断增强全省人民的健康素质,预防非典型肺炎的传播,为推动全省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二、加强搞好全民健身活动预防非典型肺炎传播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健身意识
要大力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活动。报刊、杂志、电视、电台要把全民健身活动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力量,开辟专栏,增加版面和播出时间。宣传内容要富有趣味性,提高参与性,增强实效性。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要利用板报、宣传栏、学习园地等形式,积极搞好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强预防非典型肺炎传播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使每一个社会体育指导员同时成为全民健身活动的宣传员。要利用计算机网络等手段,积极开办健身网站、制作健身网页,探索全民健身活动宣传的新途径。各市体育局要协调有关部门,利用健身活动宣传周,大力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健身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投入到全民健身活动之中,形成人人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新局面。
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健身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健身的普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