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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工作提速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工作提速的通知
 (鲁政发[2003]33号 2003年4月22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我省政府工作提速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在转变政府职能、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大力加强依法行政,集中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察制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级政府机关公务员的精神面貌发生很大变化,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态度明显好转,机关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最近开展的全省提速工作检查和抽样调查结果表明,政府工作的新变化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和充分肯定。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要求,我省政府工作提速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政府工作提速的要求还没有得到全面落实,有些部门和单位的承诺没有完全兑现;在个别系统和部位,行政审批事项依然较多,办事程序繁琐,工作效率不高;乱收费、乱罚款和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困民扰民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市场经济秩序有待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少数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不能顾全大局,造成条条和块块提速不同步,实际存在的部门利益严重影响着提速工作的平衡开展;少数公务人员素质低、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差,直接影响政府的形象;一些新的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有待规范和完善;受深层次矛盾制约,政府转变职能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政府工作提速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继续深入抓好提速工作的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鲁政发〔2002〕26号)提出的六项工作任务要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地抓下去,务必一抓到底,抓出更大的成效。为实现提速工作的新进展、新突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把该管的一定管好,不该管的坚决放开。按照科学管理、高效行政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做到应减必减。对应由企业自主决定的事项一律取消行政审批,凡是政府不拿钱、又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全部放开。搞好与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衔接,对国家和省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坚决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不准越权设立任何行政审批事项,不准利用各种形式搞变相审批。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切实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方便申报人,不得在审批过程中增设附加条件和办理程序。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落实审批责任,确保审批条件公开、过程透明、行为规范。继续推行行政审批限时办结制度,对在承诺时限内没有按时办结的,实行违诺责任追究。合理调整和确定政府部门职能,把相同或相近的职能划归一个部门承担,解决政府部门职能交叉、重复问题。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把不该政府管的非公共服务职能转给社会中介机构或企业,把政府的管理职能寓于服务之中,加快政府由单纯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
  二、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兑现承诺,取信于民。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对在提速工作中作出的承诺,逐条对照,狠抓兑现,坚决落实,决不能失信于民。凡是向社会公开作出服务承诺的政府部门,要将承诺兑现情况定期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同时,结合新的形势,扩大承诺的范围和内容,创新服务形式和手段,拓宽监督渠道,定期召集企业、外商和社会各界评价部门服务情况,在更大程度和更深层次上接受监督。要树立大局观念,克服部门利益的干扰,把本部门本系统及基层单位的提速纳入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着力解决部分部门特别是部分垂直管理部门及其基层单位与地方政府提速不同步的问题,坚持条条与块块配套联动,最大限度地为企业、为社会、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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