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3年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政办[2003]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制定的《2003年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径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反映。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2003年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
(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 二00三年一月二十七日)
2003年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加大工作力度,稳步推进改革,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和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一)做好与国务院减少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认真对照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国家取消的项目我省也相应取消的原则,清理取消一批与国务院取消事项相对应的审批审核事项。同时根据依法审批的要求,对依据我省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设立的审批事项进行一次清理,切实做到应清尽清、应减尽减。
(二)引入市场机制改革审批制度。继续巩固经营性土地招投标制度,总结推广公交线路拍卖等做法,对有额度或指标限制或属于资源性、垄断性的开发权和经营权的事项,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在严格规范条件的基础上,取消行政审批式的分配,大力推行招投标、拍卖、专营权转让等市场化运作方式。
(三)积极探索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改革。研究制定扩大县级市、经济强县相当于设区市经济管理权的改革意见。对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下放管理权限,减少审批层次。
以上减少审批事项工作由省审改工作小组牵头负责。
二、推进行政审批方式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