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适应世贸组织有关规则,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经济管理方式
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适应世贸组织有关规则的需要,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以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依法监管为方向,以规范行政管理职能,提高办事效率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和完善行政管理体制。要按照自由贸易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强化企业的主体地位,减少对企业经营的行政干预。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规范市场行为,打破地方保护和部门、行业垄断,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依法查处走私、出口骗退税和骗逃汇等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为企业创造良好市场环境。要按照透明度原则,建立科学、简化、公开、透明的行政审批制度和涉外经济贸易政策公告制度,积极推进政府管理方式改革,提高经济管理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要根据世贸组织规则和我省实际,搞好社会公共服务,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经营中的困难,减轻企业社会负担。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使财政资金退出生产性、竞争性领域。金融、工商、税务、铁路、海关、检验检疫、外事等部门要为出口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充分发挥贵州省WTO研究咨询服务中心等咨询协调机构的作用,为企事业单位、境内外投资者提供相关政策信息咨询等服务。加强行业协会建设,扩大行业协会覆盖面。积极扶持会计、评估、公证、律师等社会中介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其功能和作用。
各级政府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和重大经济政策,要充分考虑入世因素的影响和作用。既要遵守规则、履行义务,更要应用规则、行使权利保护和发展自己,做到享受权利与履行义务相结合,开放市场与合理保护市场相结合,扩大开放与维护国家利益相结合,努力开创我省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的新局面。
三、改善农业发展条件,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充分用好世贸组织的“绿箱”、“黄箱”等农业补贴措施,加快建立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加大投入力度,重点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和条件。建立农业保险体系,帮助农民化解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大力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搞好农业科技研究开发、推广普及和咨询服务工作,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加强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及市场体系、农产品质量标准、质量检验检测标准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稳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基础,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突破口,以发展乡镇企业为载体,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和机制,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逐步实现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和优势农产品,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化布局,加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培育和引进优良品种,提高优质农产品的比重,扩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的生产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