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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皇城保护规划

  2.0.5 国务院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1993年10月)
  2.0.6 《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和控制范围规划》(1999年4月)
  2.0.7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999年9月)
  2.0.8 《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1994年)
  2.0.9 《北京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2001年3月)
  2.0.10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2年4月)
  3 规划指导思想及原则
  3.1 规划指导思想
  3.1.1 把皇城作为一个整体加以保护,特别是搞好故宫等重点文物的保护。
  3.1.2 正确处理皇城的保护与现代化建设的关系,皇城内新的建设要服从保护的要求,保证皇城整体风貌与空间格局的延续。
  3.1.3 要用辨证和历史的观点,正确认识和处理皇城的发展和变化,区别和慎重对待已有新建筑。
  3.1.4 贯彻“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努力改善皇城中的居住、工作条件和环境质量。
  3.2 规划原则
  3.2.1 整体保护与分类保护相结合,最大限度保存真实历史信息的原则。
  3.2.2 有重点、分层次、分阶段逐步整治、改善和更新的原则。
  3.2.3 逐步、适度疏导人口的原则。
  3.2.4 严格控制皇城内建设规模的原则。
  3.2.5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的原则。
  4 规划范围
  4.0.1 皇城的规划范围为东至东黄(皇)城根,南至东、西长安街,西至西黄(皇)城根、灵境胡同、府右街,北至平安大街。规划占地面积约6.8平方公里,皇城行政区划分属东城、西城两区。
  5 皇城的性质和历史文化价值
  5.1 皇城的性质
  5.1.1 北京明清皇城以紫禁城为核心,以皇家宫殿、衙署、坛庙建筑群、皇家园林为主体,以满足皇家工作、生活、娱乐之需为主要功能。
  5.1.2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皇城为具有浓厚传统文化特色的历史文化保护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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