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要严格执行晨检制度和登记报告制度,对有发热症状的学生和儿童要及时送往医治,并登记报告。对缺课请假的学生要追踪了解、询问其身体健康状况;各类高、中等院校发现有发热症状的学生应实施隔离诊治措施。
三、严格执行对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的消毒措施
对进入本市的飞机、火车、长途客货车,运营的公交车辆、出租汽车等各类公共交通工具,以及车站、机场的候车(机)室、售票厅、走道、厕所等;对学校、托幼园所的教室、寝室、厕所等;对影剧院、舞厅、网吧、商场、餐厅等公共聚集场所,必须每天消毒,确保通风换气。
四、严格限制举行大型活动
近期,本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暂停组织全国、跨省和跨地区的会议,暂停举办人员聚集的大型活动。对已确定的大型活动,应取消或推迟。
各商场暂停举办聚集人员的促销活动,民政部门暂停举办福利抽奖活动。
五、严格控制外出开会、旅游、考察活动
近期,本市各单位不组织外出旅游、考察活动,尽量少安排出差。
各旅行社停止组织去外省市的旅游活动。旅游主管部门和旅行社要劝告外省市旅行社,近期内不要组织团组来筑旅游。
各社区、各居(村)民组织应积极劝告市民近期不要外出旅游。
六、加强疫情报告和鼓励社会监督
贵阳地区所有医疗机构实行每日疫情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报告单位为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布各区、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热线电话,接受市民的报告。市民一旦发现社区内有与发病者有密切接触史或者两周内曾到过有“非典”病例发生地区的人员,应及时告诉所在地的居(村)委会进行登记并报告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对故意隐瞒病情并传播疾病的“非典”临床诊断病人或疑似病人,将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非典”防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贵阳辖区“非典”防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凡贵阳市辖内的单位不分行政隶属关系,接受市“非典”防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全力加强“非典”防治工作,做到组织落实、资金落实、措施落实,要保障“非典”防范的物资储备,各有关物资生产供应单位应当做好紧缺物资的生产、储备、保证市场供应。对哄抬物价、私自涨价、工商、物价部门要严格执法。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八、本通告从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由市政府另行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