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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方案和救治控制预案的通知

  (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重症病例诊断标准
  符合下列标准的其中1条即可诊断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重症病例:
  1、多叶病变或X线胸片48小时内病灶进展>50%;
  2、呼吸困难,呼吸频率>30次/分;
  3、低氧血症,吸氧3-5升/分条件下,SaO2<93%,或氧合指数<300mmHg;
  4、休克、ARDS或MODS(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
  (四)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推荐的治疗方案
  1、一般性治疗:休息,适当补充液体及维生素,避免用力和剧烈咳嗽。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多数病人在发病后14天内都可能属于进展期)。定期复查胸片(早期复查间隔时间不超过3天)、心、肝、肾功能等。一般都给予持续鼻导管吸氧,每天检测体表血氧饱和度。
  2、对症处理和器官功能保护:发热超过38.5℃者,可使用解热镇痛药。如有器官功能损害,应该作相应的处理。
  3、为了防治细菌感染,可选用大环内酯类(如阿奇霉素等)、氟喹诺酮类、β-内酰胺类、四环素类等,如果痰培养或临床上提示有耐药球菌感染,可选用(去甲)万古霉素等。
  4、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糖皮质激素的应用有可能减轻肺的渗出、损伤和后期的肺纤维化。建议的应用指征为:①有严重中毒症状,高热不退;②达到重症病例标准者。应有规律使用,目前多数医院使用的成人剂量相当于甲基强的松龙80-320mg/天,具体剂量根据病情来调整,一直使用到病情缓解或胸片有吸收后减量停用。儿童慎用。
  5、可选用中药辅助治疗:治则为:温病,卫、气、营、血和三焦辨证论治。
  6、可选择试用抗病毒药物或增强免疫功能的药物。
  7、有明显呼吸困难或达到重症病例诊断标准要进行监护。
  8、使用无创正压通气首选鼻罩CPAP的方法,常用的压力水平为4-10cmH2o。应选择适当的罩,并应持续应用(包括睡眠时间),暂停时间不超过30分钟,直到病情缓解。使用无创正压通气的标准:
  (1)呼吸次数>30次/分;
  (2)吸氧3-5升/分条件下,SaO2<93%;
  (3)有明显的胸闷和呼吸困难。
  9、严重的呼吸困难和低氧血症,吸氧5升/分条件下SaO2<90%或氧合指数<200mmHg,经过无创正压通气治疗后无改善,或不能耐受无创正压通气治疗者,应该及时进行有创的正压通气治疗。
  10、危重病人的处理和治疗:一旦出现休克或MODS,应及时作相应的处理。如果处理有困难或条件不足,应及时请有关专家会诊。
  (五)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出院参考标准
  同时具备下列3个条件,可出院。
  1、停用退热药物或糖皮质激素,体温正常7天以上;
  2、呼吸系统症状明显改善;
  3、胸部影像学有明显吸收。

附件3:   医院收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消毒隔离工作指南



  由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有一定的传染性,可通过近距离空气飞沫、接触病人分泌物传播,医院收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隔离防护措施。结合前阶段的防治经验,特制定本指南。
  1、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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