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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方案和救治控制预案的通知

  (五)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密切接触者,留家观察一周,如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可恢复上班。 
  (六)一旦发现疑似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立即向当地疾控中心(防疫站)报告;
  (七)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单位,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指导进行终末消毒。
  六、名词解释
  (一)疫点:指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所在地点,一般是指患者生活、工作的场所;
  (二)疫区:根据疫情可能波及的范围、疫点的地理位置、水系分布、交通情况、自然村落等来划定疫区。一般在农村以一个村或几个村、一个镇或毗邻镇,在城市以一个或几个居委或一个街道为范围划为疫区。疫区由疫区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发布。

附件2:    合肥市医院收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工作指南

  (一)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临床诊断标准
  1、流行病学资料
  有密切接触史或有明确传染他人的证据。
  2、症状体征
  起病急,以发热为首发症状,多为高热,偶有畏寒;伴或不伴有头痛、关节酸痛、全身酸痛、乏力、胸痛、腹泻;可有咳嗽,多为干咳、少痰,偶有血丝痰。严重者出现呼吸加速,气促,或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肺部体征不明显,部分病人可闻少许干、湿罗音,或有肺实变体征。
  3、实验室检查
  外周血WBC计数一般不升高,或降低。
  4、胸部X线或CT检查
  肺部有不同程度的片状、斑片状浸润性阴影或呈网状样改变,少数病人进展迅速,呈大片状阴影;常为双侧改变,阴影吸收消散较慢。大部分病人肺部阴影与症状体征不一致。
  5、抗菌药物治疗无明显效果。
  符合上述1+2+3条或2+34条者为疑似病例。
  符合上述1+2+3+4条或2+3+4+5条者为临床诊断病例。
  鉴别诊断:注意排除细菌性或真菌性肺炎、肺结核、肺部肿瘤、非感染性间质性疾病、肺水肿、肺不张、肺栓塞、肺嗜酸性粒细胞浸润症、肺血管炎等临床表现类似的肺部疾患。
  (二)儿童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临床诊断标准
  1、流行病学资料
  有密切接触史或有明确传染他人的证据。
  2、症状体征
  起病急,以发热为首发症状,多为高热,偶有畏寒;伴或不伴乏力、精神萎靡或哭闹烦燥不安,或全身酸痛、头痛、关节痛、胸痛、腹泻;可有咳嗽,多为干咳、少痰;重症者出现呼吸急促,气促,或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肺部体征可不明显,可有肺实变体征。
  3、实验室检查
  外周血WBC计数不升高,或降低。
  4、胸部X线或CT检查
  肺部不同程度的单侧或双侧不对称局灶性浸润性阴影。
  5、抗菌药物治疗无明显效果。
  符合上述1+2+3条或2+3+4条者为疑似病例。
  符合上述1+2+3+4条或2+3+4+5条者为临床诊断病例。
  鉴别诊断:注意排除细菌性、真菌性肺炎、肺结核、肺部肿瘤、非感染性间质性疾病、肺水肿、肺不张、肺栓塞、肺嗜酸性粒细胞浸润症、肺血管炎等临床表现类似的肺部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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