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基层组织要对返乡人员和外来人员逐一进行健康登记,及时跟踪观察其健康状况,发现情况应立即报告。
四、严格疫情报告制度,鼓励社会监督。 非典型肺炎的报告必须严格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执行。疫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军队、武警、厂矿企业、学校等部门和系统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非典型肺炎疫情,必须按照要求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加强对非典型肺炎疫情报告的管理与指导,加强对当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的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不得缓报、瞒报和漏报非典型肺炎疫情。发现缓报、瞒报和漏报非典型肺炎疫情的,按照《
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医疗卫生保健人员发现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各零售药店、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对前来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要详细询问、了解有关情况,力劝患者及时到医院就诊。
各定点医院、疾病控制中心、非典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公安、卫生等部门,都要向社会公开咨询、投诉、求助电话,所有电话24小时值守,并及时处理相关信息。鼓励居民对非典型肺炎疫情的监督,一经发现发病者、有密切接触史和近期从疫区到来的人员,都有义务向疾控中心或指定部门报告。
加强农村疫情预防、监测工作。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基层医务人员的相关业务培训,组织城镇医务人员到农村指导、帮助工作,在广大农村普遍建立监测点。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农民宣传非典型肺炎的预防知识,提高农民的防范意识,进行群防群控,严防疫情向农村扩散。
五、加强对定点医院的管理,强化一线工作人员的职业防范。 各指定医院要严格按照非典防治技术方案要求,做好医务人员培训、药品器械准备工作,控制医院内感染,加强对非典型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人的医疗管理,高度重视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保护。定点医院要加强对病房、饮用水和粪便等排放物的消毒,改善水房和厕所设施,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置感应式水龙头,避免人员交叉传染。定点医院与外界联系,要尽量使用电话、网络、传真等数据传输手段,尽可能避免与院外人员直接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