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上海市特殊教育事业“十五”规划的通知
(2003年1月31日 沪府办[2003]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特殊教育事业“十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特殊教育“十五”规划
2001年-2005年,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开始实施的重要阶段。为使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与上海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水平相适应,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和《上海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上海教育事业“十五”计划》,制订本规划。
一、“九五”期间本市特殊教育工作的回顾
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本市特殊教育“九五”规划顺利完成目标和任务。
(一)健全办学体系,形成管理网络。
“九五”期间,本市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特殊教育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社区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特殊高等教育有了新的突破。残障学生能与普通学生一样接受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教育,较好地掌握了基础知识和基本职业技能,为走向社会、自立于社会打下了基础。目前,全市有特殊教育学校32所,其中,盲校1所,聋校5所,辅读学校20所,其他特殊学校6所,学前教育点(园)28个,高等教育班3个(1个全日制大专班,2个业余大专班)。
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加强了特殊教育行政管理和教育研究。各区县建立了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实施对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形成了市--区(县)--学校的随班就读特殊教育管理网络体系。
(二)调整学校布局,改善办学条件。
按照教育部有关补充达标工程的要求和市政府领导对发展特殊教育的指示,本市进一步加大了对特殊教育的投入,优化了教育资源配置。从学生的生活、学习和康复实际需要出发,通过达标工程建设和设点布局调整等措施,改善了特殊教育学校的校园设施,配备了康复训练和现代信息技术设备,为提高特殊教育的质量和效益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三)加强师资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九五”期间,本市建立了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与原有的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一起,构成了特殊教育职前、职后完整的师资培养培训体系。特殊教育学院自创办以来,共招收研究生10人,本科生171人,专科生218人,中师生40人。特教师资培训中心5年来培训教师1954人次。通过新教师培养和各种在职培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学历层次、专业水平得到较大提高,教师的年龄结构也向年轻化方向发展。目前,特殊教育学校中专、高中以上学历教师达95.8%,40岁以下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