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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陕西省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加快重点数据库建设,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
 配合国家有关部委做好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与自然资源、宏观经济等四个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结合我省实际,重点抓好科技教育、基础设施、旅游、果业、能源重化工、军工等产业“数据库工程”建设,促进我省特色经济的发展。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编制重点数据库开发方案。信息办要牵头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全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制定上网信息的定期更新及强制披露制度。省电子政务办公室要协调各设区市、省直各部门、中央驻陕单位联合建设办公资源数据库。其他各部门、各单位、各市区要结合自身实际抓好数据库的建设、开发和利用。
  六、抓好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构建全省统一公共信息平台
 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利用光交换、光交叉连接、密集波分复用、高速同步数字系列等先进信息技术,改造省内九条一级干线网,形成新一代高速宽带信息传输骨干网络。11个市(区)要逐步完善城域网环网结构。以中心城市为重点,加快发展宽带接入网和宽带综合业务网,新建接入网光缆5000公里左右,省出口带宽提高25%以上。广电光缆传输网要建立关中主干光缆环网,要努力做好为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服务工作。要提高有线广播电视信号质量,优化有线电视网络频道和节目资源,建立全省数字电视和数据广播平台,扩大广播电视的有效覆盖率。业务网要加快C网和G网的扩容工程,重点解决部分农村地区的GSM网覆盖问题。
  七、加强政策法规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的信息化发展环境
 要加快信息化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进程,在结合省情制定下发贯彻国家已颁布的信息化政策法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重点制定信息化专项资金筹措使用、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城市信息管线建设管理、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互联网信息安全以及接口标准化等方面的法律和相关政策措施。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加快全省信息化标准体系和安全体系的研讨及建设。
  各设区市、省直各部门制定信息化法规均须报省信息办备案;凡涉及跨领域、跨地区的须报省信息办审核、协调后再上报政府审批下发。
  八、加强信息化知识教育和培训,普及全民信息化意识
 大专院校要继续加快专业结构设置的调整,增开各类信息专业课程。增设信息技术专门学院,扩大招生规模;加快中小学师生信息化知识、信息技术和计算机应用的教育;发展远程教育,促进我省各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发展和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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