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严格控制外出开会、旅游、考察等活动
为有效控制“非典”的扩散,减少、预防交叉感染,近期,北京地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人民团体,不得组织外出开会、旅游、考察等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出差,已列入计划的外出参观考察活动,应立即停止。对于必须进行的外出活动,必须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及时掌握并报告离京人员的情况。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醒市民“五一”假日期间不要到京郊农村和外地参观旅游。各旅行社也要停止组织赴外省市及境外的旅游活动。
九、依靠科技,严格管理,千方百计做好“非典”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
按照集中优势医疗资源,危重病人重点抢救,挖潜与新增医院相结合,建立对口包干支援机制的原则,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实行“首诊负责制”,确保非典型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及时就诊。对需要就诊和转诊的病人,市急救中心要做到随叫随到,严防病人在自行求诊中造成传染。要明确医院院长负总责的制度,对于推诿、拒收、对病人不负责任的医院严厉追究责任。充分发挥专家组的作用,对定点医院疑难危重病人进行会诊和指导,建立抢救危重病人的激励机制;发挥首都的科研优势,加强救治的研究工作。要在全市范围整合医疗资源,集中优秀的专家医护队伍,调配最好的救治设施和医疗设备,以最高的操作标准投入到“非典”病人的救治工作中,尽一切努力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病死率和医护人员的感染率。
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非典”患者的社会救助机制,对农民中的“非典”患者,要免费医治;对本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非典”患者,其医疗费用由政府负担;对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中的“非典”患者,其医疗费用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非典”患者,其医疗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对其他有特殊困难的患者,医院也要尽全力先进行救治,医疗费用视情况由市财政予以补贴。
十、动员社会力量,关心和帮助工作在防治“非典”第一线的医务人员
各区县、各系统、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医务人员全力以赴做好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若干决定》,想方设法为奋战在抗击“非典”最前线的广大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创造一切可以创造的条件,提供一切可以提供的便利,保证其休息和营养。社会各界要积极主动地发挥各自优势,开展慰问和捐助工作,为医务人员送温暖,献爱心,帮助医务人员解除后顾之忧。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医务人员不畏艰险、救死扶伤的崇高敬业精神,为医务人员和医疗单位的工作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