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社区要统一对住宅楼公共部位、文化健身活动场所及公共卫生设施定时消毒。立即停止居民小区内的房屋装修工程,由社区和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落实。倡导居民开展个人卫生、家庭卫生、社区卫生等爱国卫生运动,养成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等良好卫生习惯,为防治“非典”创造清新整洁的环境。
全市所有街道、社区、居委会、村镇,都要坚持群防群治,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控制传染源的传播,形成防止疫情扩散的铜墙铁壁,努力维护社区正常的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三、及时公布疫情,鼓励社会监督
所有医疗机构都要加强疫病监测,及时准确地核实疫情,如实报告市、区疾病防控中心,并由北京防治非典型肺炎联合工作小组统一收集、汇总,每天向卫生部报告,卫生部每天对社会统一公布,市属新闻媒体及时播报。从4月28日起,北京市将按医院所在地向社会通报非典型肺炎确诊人数、疑似人数、隔离人数和整体隔离场所。
主动与国际卫生组织开展合作,积极报告疫情,相互交流信息,共同研讨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工作措施。要每天向驻京外国使馆、国际组织和外国商会用英文书面通知当日疫情和北京市采取的防治措施。
北京防治非典型肺炎联合工作小组每周举行两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向中外媒体通报北京市非典型肺炎疫情及其有关情况。
政府鼓励和欢迎社会各界对北京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进行监督,通过各种形式对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对通过民航、铁路、公路进出北京的乘客实行防疫检查
由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公安局、民航华北管理局、北京铁路分局组织,在北京行政区域内的机场、火车站、省际长途汽车站和公路检查站设立联合检查组,实行防疫检查;所有进出北京的乘客要按规定填写《健康登记卡》,并接受体温测量;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乘客,要送留验站;对疑似病人由卫生部门及时送定点医院;对与疑似病人同舱或同一车厢的乘客由流行病学调查队进行造访和医学观察。对拒不接受体温测量或留验诊断经劝阻无效者,由公安机关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全市各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要严格执行入住旅客填写《健康登记卡》制度,并对住店客人每天测量体温,发现问题,及时向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五、切实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园所的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