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执行对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的消毒措施
对进入我省的飞机、火车、长途客货车、船舶、公交车辆、出租汽车等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和车站、码头、建筑工地、学校、网吧、舞厅、卡拉OK、剧场、影院、商场、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体育馆、集体宿舍等公众聚集场所,每天必须消毒,并贴上消毒标记,注明消毒时间,保证通风换气。公众聚集场所的管理人员有权对有可疑症状者进行询问和登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消毒防护有关规定的,授权卫生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或责令停业整治。
四、严格限制举办大型活动
近期,各单位不再组织全国和跨省的会议,不举办大型活动。已确定的大型活动应取消或推迟。对于无法取消的大型活动,要制定预防“非典”的工作预案,由举办单位按规范要求落实防范措施,并报省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批准。
五、严格控制外出开会、旅游、考察活动
近期,各单位不组织外出开会、旅游、考察活动。各旅行社停止组织去外地的旅游活动。旅游主管部门和旅行社要劝告外省市旅行社,近期内不要组织团组来江苏旅游。对从有“非典”病例发生地区返回的人员,应由组织者统一安排体检和医学观察两周,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各单位、各社区、各乡镇应力劝居民近期不要外出旅游或出差。凡从有“非典”病例发生地区旅游和出差返回的人员,应立即就近进行体检,并主动向当地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 报告,在家接受医学观察两周,不要外出。当地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
六、实行医疗救助制度,加强一线工作人员的职业防护
对“非典”患者一律先行免费收治,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对参加“非典”防治一线工作的医护人员实行特殊补助。 (下转A4版)
(上接A1版)对各医疗卫生机构、机场、海关、边检、码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和公安等部门的一线工作人员和飞机、火车、船舶、长途客车等交通工具上的工作人员,应配备防护用品,严格执行必要的防护制度。
七、及时准确公布疫情,积极加强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