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的防范措施
各类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要严格执行晨检制度,杜绝有发热症状的学生和儿童进入。高等院校发现有发热症状的学生,应实施隔离诊治措施。对从有“非典”病例发生地区回渝的学生和儿童,应当在家观察两周;对家在外地的学生,学校要安排专门场所进行观察。市教委和各区县(自治县)教委要承担起检查督促的责任。
三、严格执行对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的消毒措施
对进入本市的飞机、火车、长途客货车、船舶,运营的公交车辆、出租汽车等各类公共交通工具,以及车站、码头、建筑工地的宿舍、学校、网吧、舞厅、卡拉OK厅、剧场、影院、商场等公共聚集场所,必须每天消毒,贴上消毒标记,注明消毒时间,保证通气换气。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消毒防护有关规定的,卫生执法部门应责令停止并限期整治。
四、严格限制举办大型活动
近期,本市各单位一般不再组织召开大型会议,不举办人员聚集的大型活动。对已确定的大型会议或大型活动,或取消或推迟。确有必要召开举行的,要向市“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一切必要的防疫措施。
五、严格控制外出开会、旅游、考察活动
近期,本市各单位不组织外出开会、旅游、考察活动。各旅行社应停止组织去外省市的旅游活动。旅游主管部门和旅行社要劝告外省市旅行社,近期内不要组织团组来渝旅游。对从有“非典”病例发生地区返渝的人员,应由组织者统一安排医学观察两周,并向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各单位、各街道、乡镇应积极劝告市民近期不要外出旅游或出差。凡从有“非典”病例发生地区旅游或出差返渝的市民,应向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报告,并在家接受医学观察两周。
六、加强一线工作人员的职业防范
本市各医疗卫生机构、机场、海关、边检、码头、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的一线工作人员,飞机、火车、船舶、长途客车等交通工具上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戴口罩上岗和其他必要的防护制度。
七、及时公布疫情,鼓励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