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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川省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开展诚信工程建设,着力打造诚信的社会环境
  各地要结合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大力开展以创建“信用企业”、“信用村镇”为主要内容的诚信工程建设,把打造诚信社会环境作为创造金融安全区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诚信社会环境。
  (一)大力推进信用企业建设,把创建“信用企业”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领导小组应确定牵头部门并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人民银行、税务、司法及各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和配合,推进信用企业建设。制定信用企业的标准、评定办法,使这项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积极树立信用企业的品牌和典型并加以宣传,在企业界树立好的典范;同时还应该在政策措施上对这些企业给予支持,推而广之形成一种激励机制,以此鼓励和引导企业“讲信用、守承诺”,引导更多企业走诚信之路。银行业协会和各级金融债权管理行长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企业改制监测制度和逃废债企业名单制度,加大对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不守信企业采取通报、限制法人高消费等措施予以制裁。
  (二)积极在农村开展创建信用户和信用村(镇)活动,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各地要按照《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创建农村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试行办法》的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实施细则,完善农户经济档案和信用评审工作,为评定信用户、建设信用村(镇)做好基础性工作。公布信用户和信用村(镇)的评定标准,定期评定,张榜上墙。对评定的信用户或信用村(镇)采取“红名单”制度或授牌制,同时给予优惠的信贷政策、便利的信贷服务等鼓励。这项工作可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经济户口”管理工作相结合。各级人民银行要加强指导和协调,确保这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积极稳妥做好征信体系建设工作。征信体系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个人或企业的各种资信状况进行收集整理,做好企业、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工作,建立诚信信息档案,以达到在一定范围内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的共享,为经济活动和金融服务提供良好的资信服务。建设征信体系也是打造诚信环境的基础工作。最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计委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145号),对规范此项工作提出了要求。近年来,部分地方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了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程,有的地方正在积极准备。已经开展的要稳妥、规范进行,要注意保护个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尚未开展这项工作的,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目前可做一些基础性工作。
  (四)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诚信工程建设的领导,做好组织推动和协调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在诚信环境建设中要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各级政府和部门都要做讲诚信的典范。各金融机构要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坚持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金融秩序。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守信典范,鞭挞失信行为,在全社会树立“讲信用光荣,不讲信用可耻”的文化和道德观念,共同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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