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计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对外开放“十五”规划》的通知
(云计规划[2002]1238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牵头编制的《云南省对外开放“十五”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对外开放“十五”规划》是“十五”计划的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云南省“十五”规划编制方法和程序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1999〕271号)的原则,按照云南省“十五”计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以关系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等重大问题为对象编制的,是“十五”计划纲要的进一步具体化。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按各自的职责,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云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00二年十一月六日
云南省对外开放“十五”规划
目录
一、发展现状
(一)主要成绩
(二)存在问题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环境分析
(二)指导思想
(三)发展目标
三、主要任务
四、主要对策措施
(一)建立合作协调机制,优化省内开放布局
(二)完善鼓励出口政策,加快口岸建设
(三)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提高出口产品科技含量
(四)加强涉外法制建设,切实依法行政
(五)积极引导外商投资
(六)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建立统一的招商网站
(七)强化贷款项目管理,完善借用还机制
(八)鼓励、扶持境外投资
(九)加强人才培养
(十)营造现有外资企业发展的宽松环境
“九五”计划的圆满完成和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的胜利实现,标志着云南的发展开始跨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十五”期间是我国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时期。新世纪伊始,正确判断国内外形势,建立和完善充满生机活力的对外经济体制,扩大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积极有效地利用国内外资金,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已成为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根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制定我省对内、对外开放“十五”规划,对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