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加快推行劳动预备役制度,减缓就业压力。多渠道增加职业培训投入,积极推进职业中学、技工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等培训机构的建设。结合再就业工程,加大对下岗职工的转岗培训,促其转变观念和提高再就业技能。逐步将农村剩余劳动力纳入职业培训范畴。推行劳动预备役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就业准入制度。
建立劳动就业登记,实行失业监测预警制度。对领取劳动就业登记卡的社会成员实行失业监测预警,设定监测指标和警戒线,发布预警信息,确保社会的稳定。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基本保险体制
依法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养老保险费收缴率。重点放在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自谋职业者方面,使养老保险基本覆盖城镇所有劳动者。劳动保障、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提高养老保险费收缴率。
全面贯彻落实《
失业保险条例》,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规范基金支出,切实保障失业 人员的基本生活。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功能,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失业人员的培训、职业介绍补贴的使用效益。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法规体系,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稳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通过建立合理的医药费分担机制、医药机构的竞争机制和药品流通的市场运行机制,实现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建立和完善大病补充保险和医疗补助制度,以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稳步推进农村初级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完善全省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农村计划生育户养老保险试点。强化农村保险基金监管力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使基金的收缴、管理、运营、发放等规范化。因地制宜地重建和完善合作医疗制度,按民办公助、自愿参加原则建立筹资机制,逐步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
建立特大工伤保险伤亡事故快报制度,健全工伤行业差别费率制度;逐步提高工伤保险统筹层次,完善统筹办法,稳步扩大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和保险统筹项目,强化保险基金管理,实现收支平衡。
(四)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
实行社会保险费全额征缴,强化征收管理,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的调剂功能。调整财政预算支出结构,逐步提高各级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拓展筹资渠道,补充社会保障资金。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各项基础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基金征缴、支出、结余和管理运营的全程监督,提高社会保险事业的综合管理能力,形成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审计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防范化解基金管理风险,保证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