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计委关于印发《云南省人口、
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五”规划》的通知
(云计规划[2002]1237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牵头编制的《云南省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审定批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五”规划》是“十五”计划的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云南省“十五”规划编制方法和程序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1999〕271号)的原则,按照云南省“十五”计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以关系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等重大问题为对象编制的,是“十五”计划纲要的进一步具体化。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按各自的职责,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附件:《云南省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五”规划》
云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00二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 云南省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五”规划
目录
一、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面临的形势
(一)“九五”基本情况
(二)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人口生育政策和法规,控制人口增长
(二)强化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提高人口素质
(三)努力扩大就业空间,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
(四)加大改革力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五)多渠道筹资,增加社会保障基金
(六)加快信息网络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主要对策措施
(一)继续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步降低人口自然增长率
(二)发展经济,调整结构,扩大就业规模,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基本保险体制
(四)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
(五)加快法制建设,依法规范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