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通知

  三、依法办事,严格维护行政区域界线及其标志物
  经批准的行政区域界线是行政区域毗邻的各有关人民政府行使行政区域管辖权的法定分界线,界桩和指示行政区域界线走向的河流、沟渠、道路等线状地物是行政区域界线的法定标志物。各地要认真执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严格维护行政区域界线及其标志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变更行政区域界线及其标志物,不得擅自移动或变更界桩位置。
  四、规范界线及其标志物变更管理工作,杜绝发生新的界线不清问题
  因行政区划调整、生产建设和自然等原因需要变更行政区域界线或导致界线标志物发生变化的,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因行政区划调整涉及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各级人民政府上报的请示中要明确拟变更的行政区域界线走向,请示附件中要包括拟变更行政区域前后的行政区域界线图。经批准后,毗邻的各有关人民政府要按照勘界测绘技术规范进行测绘,并埋设界桩、签订协议书,报批准机关备案。因生产建设需要横跨行政区域界线的,行政区域界线毗邻各有关人民政府要协商一致,办理审批手续,并报批准机关备案。因自然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界线标志物发生改变的,行政区域界线毗邻各有关人民政府要共同组织修测,确定新的标志物,并报批准机关备案。
  五、抓紧公布乡(镇)行政区域界线,为依法治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以通告和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的形式公布行政区域界线,是依法治界的客观要求,是勘界成果服务于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省人民政府拟于近期以通告的形式公布全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省民政厅也将启动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的编制准备工作。各州、市人民政府和各地区行政公署要尽快以通告的形式公布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积极开展反映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的专题地图或政区图的编制工作,及时规范地图上行政区域界线的画法,使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法定的行政区域界线,自觉维护行政区域界线及其标志物。
  六、建立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制度,做好行政区域界线检查维护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建立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制度。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每5 年检查一次,乡镇行政区域界线每3年检查一次。遇有影响行政区域界线实地走向的自然灾害、河流改道、道路变化等特殊情况,行政区域界线毗邻各有关人民政府要共同对行政区域界线的特定地段随时安排联合检查,按规定妥善处理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将检查结果共同报送批准机关备案。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