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小学教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1.中小学教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教师专业化为导向,按照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深化教师教育改革,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奠定坚实的基础。
2.中小学教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任务。
--基本完成教师教育结构调整。按照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目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合理的师范院校培养规格、结构,初步形成以现有师范院校和教师进修院校为主体,其它学校共同参与,培养培训相衔接,体现终身教育思想的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
--加快教师培养,提高师资的学历层次。中小学教师培养要有计划、有步骤、多渠道地纳入高等教育体系,逐步形成专科、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的教师教育体系,满足基础教育的发展需要。到2005年,新补充的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者、初中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者均达到50%左右。积极创造条件,提高高中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
--完成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推进继续教育健康发展。2004年完成中小学教师第二个五年管理周期所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同时,完成自治区级4000名小学、2000名初级中学、500名高级中学骨干教师(即“4·2·5”骨干教师培训行动计划)的培训任务。
--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师教育质量。师范院校要更新教育观念,加大教师教育专业结构调整力度;继续推进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改革,提高培养质量。教师进修院校要以新课程改革为核心调整培训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培养培训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需要的新型教师。
三、中小学教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措施
1.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下,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地推进各级各类师范院校的布局、层次和类型等方面的结构调整,实现师范院校和其它承担教师教育机构的合理整合,使教师培养结构的层次由“三级”向“二级”适时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