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加快中小学教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
(新政发[2003]2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教师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师资来源和质量提高的重要保证。教师教育是在终身教育思想指导下,按照教师专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对教师的职前培养、入职教育和在职培训的统称。加快中小学教师教育的发展,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水平,对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国民教育的整体水平,具有重大的意义。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五”计划》和《关于“十五”期间教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快中小学教师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小学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的形势
1.“九五”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关心支持下,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我区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师范院校初具规模,办学条件得到改善,教育质量逐步提高,为基础教育培养了大批的合格教师。2001年,我区地方所属各级普通师范院校24所,在校生达到55158人,其中高等师范院校5所,在校生27674人,中等师范学校19所,在校生27484人。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97.76%、90.73%、61.48%。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取得显著成绩。以师范院校和教师进修院校为主体、其他教育机构共同参与的教师培训网络建设得到加强。教师培训项目进展顺利,“新疆中小学中青年汉语骨干教师培训工程”、“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师资培训项目、“山东援疆师资培训工程”、“儿基会师资培训项目”如期实施。以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为核心内容的教师培训逐步展开,为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和推广的顺利进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到目前为止,“第二个五年管理周期”中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中小学教师达到9.85万人,占计划的59%,其中自治区级中小学骨干教师4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