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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监测对发热病人和接触者做好隔离和观察工作的通知

  (一)工作人员着装。医护人员着2层隔离衣(外层为一次性),戴隔离帽、12层口罩、防护眼镜、胶皮手套或一次性手套,穿工作鞋,套一次性鞋套。
  (二)污物桶内置一次性双层塑料袋,污物密封后在焚烧炉焚烧。
  (三)工作环境内消毒包括:地面、空气、物体表面等参照卫生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消毒方法。推荐消毒剂:0·2%—0·5%过氧乙酸,BS消毒液,84消毒液,洗消灵,优氯净等。
  (四)门诊出入口放置浸湿消毒脚垫,并定时喷洒消毒药液。
  (五)听诊器、血压计等不易高温高压消毒器械,用后置于福尔马林熏蒸箱内消毒。
  (六)保持室内通风。
  (七)留验观察室床与床之间用屏风相对进行隔离。
  (八)留验观察病人应谢绝亲属探视或采取保护措施后探视,以防传染。
  五、接诊要求。
  (一)医院门口和门诊大厅要设立醒目的发热门诊告示,其内容主要包括接诊范围、门诊方位、行走线路及注意事项等。
  (二)导医人员负责为发热病人戴12层口罩并代为其挂号后,引入发热门诊就诊。
  (三)不能明确诊断者,留验观察,积极治疗。
  (四)若确诊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疑似病人者,应迅速按规定报告疫情,由专用救护车转入定点医院救治。
  六、规章制度。
  (一)发热门诊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二)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准拒收。
  (三)发热门诊实行领导负责制。
  (四)做好发热门诊医务人员的自我保护工作,其保健津贴应及时兑现。
  (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        发热门诊诊疗工作要求(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预防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特制定本要求。
  一、发热诊室应相对独立,与其他就诊场所保持一定距离,要有醒目的标志,建立就诊导示牌,便于病人就诊。诊室应通风良好,并进行定期消毒。
  二、发热门诊的医护人员,挑选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医生坐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做到24小时值班,以防止漏诊、错诊事件发生。
  三、医护人员在接诊前,洗手、着装要规范,戴口罩(16层)、帽子、手套、防护镜,穿防护衣、一次性隔离衣、工作鞋、鞋套,并按照卫生部发布的医院消毒隔离指南做好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工作,避免发生自身感染。
  四、接诊发热病人时,应首先为发热病人戴上16层棉纱口罩,不准陪同人入内。
  五、医生首次接诊时,要详细询问病史,特别是流行病接触史,并做好病人详细登记和病情记录。每诊治完一位病人,医生应换手套,做好消毒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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