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来自非典病例发生地区的旅客,各宾馆、饭店在接受旅客入住登记时,应要求其填写健康申报表,并安排专门工作人员为其测量体温和记录。各宾馆、饭店应及时掌握旅客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健康状况。对来自有非典病例发生地区的旅客,要集中安排楼层住宿,并严密观察。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劝其到就近医疗机构诊治,并及时报告所在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有发热、咳嗽症状人员的其他同行人员也应暂时就地留观。各类宾馆、饭店应关闭中央空调,开窗通风换气。
三.严格实施对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消毒措施
对进入本市的飞机、火车、长途客货车、轮船、公交车辆、出租汽车等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和车站、码头、商场等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必须每天消毒,贴上消毒标志和注明消毒时间,保证通风换气。所在地的区、县(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公共场所安全卫生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消毒防护有关规定的,卫生执法部门应依法责令其停业整治。
四、加强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的防护措施
市教育局要立即制定出台《杭州市学校(幼儿园)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规范》,各类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要继续严格执行晨检制度,杜绝有发热症状的学生和儿童进入。高等院校发现 有发热症状的学生,应实施隔离诊治措施。
五、扩大哨点医院的功能,为社会提供健康筛选检查服务
凡从非典病例发生地区返杭的市民或者其他来杭人员,有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者与非典病人有密切接触史的,有关单位应劝其到医院呼吸道专科门诊就诊治疗;无症状者的可以到就近医院预防保健门诊部作健康筛选体检。各哨点医院应当按照专科门诊要求统一做好门诊日志登记工作。对于有发热、干咳症状的人员,哨点医院每天应统计结果,并报市卫生局。
六、严格控制外出开会、旅游、考察活动
近期本市各单位不得组织外出开会、旅游、考察等活动。不举办人群聚集的大型活动。对已确定的大型活动,应取消或推迟。各旅行社应停止组织去非典病例发生地区旅游,旅游主管部门要劝告或限制组团旅游。各单位、各社区应积极劝告市民近期不要外出旅游或出差。旅游主管部门和旅行社要劝告外地旅行社近期内不要组织团组来杭旅游。
七、加强一线工作人员的职业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