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综合
评选优先发展重点旅游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3]17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综合评选优先发展重点旅游区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三年四月九日
关于综合评选优先发展重点旅游区的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
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02〕20号)精神,通过实施旅游精品战略,实现旅游业发展的重点突破,加快旅游支柱产业的发展,逐步把我省建设成为自然风光与民族文化相结合的旅游大省,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综合评选优先发展的重点旅游区。评选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选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1.按照实施旅游精品战略的要求,促进旅游增长方式转变。从资源禀赋、市场前景、基础条件、管理体制、规划组织及综合环境建设等环节,对各旅游区进行科学客观评估,确保评选出来的重点旅游区能够体现我省旅游资源特色和品位,能够发展成为配套完善、服务优良、竞争力强、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旅游精品。
2.把现有旅游基础条件与发展潜力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地的积极性。从全局出发,正确处理好重点旅游区与非重点旅游区、重点扶持与全面指导、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地方利益与全省利益的关系,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促使重点旅游区率先突破,以点串线,以线带面,点面结合,层层推进,促使我省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3.坚持“保护第一、开发第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以规划为龙头,科学编制和依法实施旅游规划,确保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分批选择优先发展的重点旅游区,集中力量进行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综合治理和宣传促销,提高综合配套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市场知名度和对游客的吸引力,使之成为拉动我省旅游业快速发展的突破口。第一批重点旅游区将选择2个左右,用3年左右的时间集中扶持。在第一批重点旅游区实现突破的基础上,通过滚动扶持开发,不断形成新的旅游热点和精品线路,带动全省旅游业全面发展。力争到2005年,使我省旅游业发展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到2010年,使我省成为我国西部旅游的重要目的地和热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