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要及时组织内容上网,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及时向省府办公厅提供统一集中上网的内容,资料上网后如有更改,要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更改资料。要认真组织落实各部门自行上网的栏目,保证省政府门户网站“高效链接”。没有统一要求的,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栏目,办出本部门的特色。
目前仍未建互联网网站的部门要抓紧建设,争取在今年5月之前建成。自建网或主机维护、通讯费用有困难的,省信息产业厅和省信息中心可以免费提供网站空间或主机托管。
四、内容把关
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对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省府办公厅统一组织并加载上网的内容由省府办公厅负责把关,各部门自行组织上网的内容,由各部门负责把关。
省直部门的互联网网站由本部门主办,部门领导要加强对本部门互联网网站的领导,部门办公室要做好上网内容的组织工作,应安排专人负责上网信息的采编、发布以及网站的信息交流和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保密和信息上网的有关规定,制订和严格执行上网内容审批制度,未经审批的信息不得
上网发布。各部门普发性文件以及应向公众公开的内容一定要公开,不得以各种理由不公开。
五、组织领导
省政府门户网站由省府办公厅主办。为了协调省直部门互联网网站的工作,拟成立省政府门户网站联络组,由省府办公厅分管政务信息化的副主任任组长,省信息产业厅分管政务信息化的副厅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省府直属各部门办公室和负责本部门互联网网站管理的处室或中心的负责同志组成。
六、安全措施
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直部门的互联网网站都要加强安全措施,制订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安全技术手段,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和机制完善的整体防御安全体系,有效地防御各种计算机病毒和黑客的入侵,确保政府网站的安全运行。
同时,要切实做好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保障网站每天24小时正常运行。
省公安厅负责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直部门互联网网站防范计算机病毒和黑客入侵的指导工作,省保密局负责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直部门互联网网站防泄密的指导和检查工作。
七、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