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对目前已离校的学生,学校要迅速追踪调查,做到了解每一个学生每一天的健康状况,并及时纳入学校疫情监控和信息报告范围。
六、严格实行信息报告制度。各高校继续实行每日向市教育系统防控非典型肺炎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教育系统“防控非典办”)和学校主管部门报告发病情况的制度,即使当天没有任何疫情也必须按时报告。各高校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每日向所在区县疾病控制中心报告疫情及相关情况。
七、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对教职工的非典型肺炎预防和控制工作,关心和保护教职工的身体健康。
八、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和学生会及学校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围绕防治非典型肺炎、确保师生健康、维护学校稳定这一大局,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师生情绪,凝聚学校人心。学校要用适当的方式,主动、及时、准确地向师生发布本校有关非典型肺炎的信息,形成正确的宣传和舆论导向。
九、切实加强对防控非典型肺炎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完善防控非典型肺炎工作的领导指挥体系、预防控制体系、疫情报送体系和后勤保障体系,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五一”期间,学校要严格值班制度,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保证工作不中断。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教育部关于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力以赴为在京高校做好服务工作。各高校在防控非典型肺炎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和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向市教育系统“防控非典办”和学校主管部门请示报告;工作中如遇特殊困难,可直接向市教育系统“防控非典办”反映,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将尽力帮助协调解决。
附件:市教育系统“防控非典办”及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0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