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渝办发[2003]35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3号)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市安全生产会议暨市政府一季度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
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突出重点,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要重点检查煤矿、交通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事故多发领域中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特别是“五一”节之前,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对商场、影剧院、歌舞厅、网吧、饭店、旅游景点、车站、码头、机场、学校、城市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除一切火灾事故隐患。同时,要对建筑施工企业、城市燃气企业、供气管道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加强中小学生春游活动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伤亡事故。
二、落实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责任,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切实开展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煤矿安全检查组
由市煤炭工业局牵头,重庆煤监局等部门参加。重点检查永荣矿务局、南桐矿务局、松藻矿务局、天府矿务局、中梁山煤电气公司,万盛区、合川市、永川市、綦江县、荣昌县、南川市、开县、奉节县、石柱县。
(二)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组
由市公安交管局牵头,市交委、市农机局等部门参加。重点检查北碚区、万盛区、渝北区、江津市、合川市、大足县、南川市、丰都县、武隆县、奉节县。
(三)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组
由市交委牵头,重庆海事局、市农业局、市港航管理局等部门参加。重点检查涪陵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长寿区、江津市、合川市、铜粱县、璧山县、丰都县、武隆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彭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