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
管理人员等职业职业资格培训、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
(京劳社培发[2003]35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局、总(集团)公司劳动教育部门,各有关社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为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职业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相应职业开展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在我市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职业,职业资格培训、鉴定试点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这次试点包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电子商务师、心理咨询师、项目管理师、营销师5个职业统一培训、鉴定工作。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是指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业绩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其职业共设四个等级: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电子商务师职业是指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从事商务活动或相关工作的人员。其职业共设四个等级:电子商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心理咨询师职业是指运用心理学以及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遵循心理学原理,通过心理咨询的技术方法,帮助求助者解除心理问题的专业人员。其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心理咨询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项目管理师职业是指掌握项目管理的原理、技术、方法和工具,参与或领导项目的启动、计划、组织、执行、控制和收尾过程的活动,确保项目能在规定的范围、时间、质量与成本等约束条件下,完成即定目标。其职业共设四个等级:项目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项目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项目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项目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营销师职业是指从事市场分析与开发研究,为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咨询,并进行产品宣传促销的人员。营销师职业共设两个等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试点期间的培训、鉴定工作,只含上述5个职业的部分等级。即:人力资源管理员、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电子商务员、助理电子商务师;心理咨询员;项目管理员、助理项目管理师;营销师。
二、试点原则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5个职业为全国统一鉴定职业,应按 “全市统筹、突出专业优势、坚持标准、质量第一”的原则进行试点。
(一)根据全市各试点职业从业人员状况,按照“合理布局、方便考生、突出专业、择优设点”的方法,设置培训(鉴定)机构。
(二)按照 “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考务、统一试题、统一证书、统一收费”的工作标准,实施培训与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