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领导:刘志华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市政管委陈文占、市水利局焦志忠、市园林局王仁凯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110.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工程,使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50%,再生水回用日均达到24万吨。
牵头领导:刘志华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市政管委陈文占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111.搞好节能工作,提高资源利用率。
牵头领导:陆昊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经委冯海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112.将城市绿化与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治理脏乱差、保护文物和美化环境相结合,每个区至少建设1处1公顷以上集中绿地。
牵头领导:刘志华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园林局王仁凯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113.加快以绿化造林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基本完成第一道绿化隔离带125平方公里绿化,新增绿化面积1000公顷。
牵头领导:牛有成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首都绿化办(市林业局)宋希友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114.基本完成“五河十路”绿色通道建设任务,五环路(二期)、六环路(二期)、京承路(一期)、京九铁路、大秦铁路、北运河、大沙河、永定河绿化工程完成绿化长度290公里,实现绿化面积7333公顷。
牵头领导:牛有成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首都绿化办(市林业局)宋希友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115.启动第二道绿化隔离带绿化。
牵头领导:牛有成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首都绿化办(市林业局)宋希友、市农委李进山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六、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
116.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发20万个以上的就业岗位,其中开发社区就业岗位10万个以上。培育社区服务组织,鼓励并扶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扩大就业门路。鼓励弹性就业、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牵头领导:孙安民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市民政局赵义、市经委冯海、市商委梁伟、市计委丁向阳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117.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启动“三年百万技能培训计划”,抓好失业人员、在职职工和劳动预备人员的培训,年培训33万人。
牵头领导:孙安民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118.建立失业预警体系,对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
牵头领导:孙安民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市计委丁向阳、市统计局崔述强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119.继续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落实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认真执行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办法,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力争市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参加养老保险。
牵头领导:孙安民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120.加快推进农转居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试点工作,扩大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
牵头领导:孙安民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市农委李进山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121.进一步加大扩面征缴力度,使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率达到95%以上。
牵头领导:孙安民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市财政局吴世雄、市工商局张志宽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122.做好“两个确保”与“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工作。
牵头领导:孙安民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市民政局赵义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123.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120家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全市50%以上的农产品实行标准化生产;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新认证100家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单位,完成100家食品安全生产单位的复检工作。
牵头领导:牛有成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农委李进山、市农业局程贤禄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124.健全现代市场体系,进一步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维护食品药品安全。
牵头领导:刘志华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工商局张志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梦龙、市卫生局金大鹏、市药品监督局冯国安、市农业局程贤禄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125.积极推进危旧房改造,全年动迁居民5万户,拆除危房65万平方米。
牵头领导:刘敬民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建委刘永富、市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德龙、市规划委陈刚、市国土房管局苗乐如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126.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力争全年竣工200万平方米,优先提供给旧城区危改和历史文化保护区拆迁居民、标准租私房承租人认购。
牵头领导:刘敬民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建委刘永富、市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德龙、市国土房管局苗乐如、市规划委陈刚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127.把增加农民收入与增加农民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发展二、三产业,拓宽劳务输出渠道,帮助5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非农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