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90.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加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力度,建立社区城管监察执法“一区一员”联系人制度,全面实行责任监督,将严密到位的日常管理覆盖到全市各个方面,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牵头领导:刘志华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城管执法局周思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91.启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修订工作,编制完成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牵头领导:刘敬民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规划委陈刚、市计委丁向阳、市国土房管局苗乐如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92.完善专家参与机制,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牵头领导:刘敬民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规划委陈刚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93.依法加强规划监督管理,制止违法建设,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牵头领导:刘敬民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规划委陈刚、市市政管委陈文占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94.坚持“公交优先”,扩大公交专用车道及公交优先车道,建成20条准快速公交线路,优化调整公共汽车、电车线网。
牵头领导:刘志华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公安局马振川、市交通委赵文芝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95.加强对出租汽车企业的监管,改善运营秩序。
牵头领导:刘志华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交通委赵文芝、市财政局吴世雄、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96.完成北环水系综合治理转河段工程,实现“清、流、绿、通”,恢复转河段古都风貌,贯通长河和北护城河。
牵头领导:牛有成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水利局焦志忠、市计委丁向阳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97.开工建设凉水河水系上游新开渠治理工程,治理新开渠1.7公里。
牵头领导:牛有成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水利局焦志忠、市计委丁向阳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98.完成京密引水渠青龙桥至西北旺渠道两岸18.5公里、密云水库调节池地区8公里的护网建设。
牵头领导:牛有成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水利局焦志忠、市计委丁向阳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99.完成新建竣工认可备案人防工程40万平方米;新建、更新警报器75台。
牵头领导:刘志华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人防办刘寿海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五、环境保护
100.对新增机动车执行相当于欧洲2号排放标准,在用机动车排放达不到简易工况标准不允许上路行驶。
牵头领导:刘志华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环保局史捍民、市公安局马振川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101.加强道路交通和工地扬尘防治,基本完成城市裸露地面整治。
牵头领导:刘志华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环保局史捍民、市建委刘永富、市市政管委陈文占、市公安局马振川、市交通委赵文芝、市国土房管局苗乐如、市园林局王仁凯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102.加大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噪声等污染的防治力度。
牵头领导:刘志华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环保局史捍民、市经委冯海、市市政管委陈文占、市卫生局金大鹏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103.完成20家污染扰民企业的调整搬迁,压缩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牵头领导:陆昊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经委冯海、市环保局史捍民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104.支持首钢总公司完成调整和压产任务。
牵头领导:陆昊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经委冯海、市财政局吴世雄、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市环保局史捍民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105.削减市区工业用煤100万吨。
牵头领导:陆昊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经委冯海、市环保局史捍民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106.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新增各类经济作物30万亩,实施农田保护性耕作100万亩,基本实现秸秆禁烧。
牵头领导:牛有成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农委李进山、市农业局程贤禄、市环保局史捍民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107.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加大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投入,在中心镇建设8个集中供水厂、5个污水处理厂,抓好10个中心镇以绿化美化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
牵头领导:牛有成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农委李进山、市计委丁向阳、市规划委陈刚、市财政局吴世雄、首都绿化办(市林业局)宋希友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108.加大清洁能源使用比重,增加天然气供应能力,发展城市集中供热面积500万平方米,4个城区基本完成20吨以下燃煤锅炉改造。
牵头领导:刘志华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市政管委陈文占、市环保局史捍民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109.加快建设节水型城市,完成园林和公共绿地节水灌溉设施改造20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