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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3年市政府折子工程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3年市政府折子工程的通知
 (京政发[200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2003年市政府折子工程》(以下简称《折子工程》)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折子工程》所列175项工作任务分别由市政府领导牵头负责,并分解到64个部门和单位。每项工作任务的第一个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工作任务制订延伸方案,继续做好细化、量化工作,提出具体实施的工作目标、时限和措施,层层明确责任人。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折子工程》已列入本市重点督查内容。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责任分工,抓紧组织实施,狠抓落实,务求按时限要求全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二00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2003年市政府折子工程  

一、重要指标



  1.国内生产总值增长9%以上。
  牵头领导:翟鸿祥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计委丁向阳
  完成期限:2003年12月底
  2.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5%左右。
  牵头领导:翟鸿祥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财政局吴世雄
  完成期限:2003年12月底
  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6%以上。
  牵头领导:翟鸿祥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计委丁向阳、市农委李进山
  完成期限:2003年12月底
  4.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保持在6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
  牵头领导:孙安民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03年12月底
  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101%左右。
  牵头领导:翟鸿祥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物价局李仲源
  完成期限:2003年12月底
  6.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0%以上、力争达到2000亿元。
  牵头领导:孙安民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商委梁伟、市计委丁向阳
  完成期限:2003年12月底
  7.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力争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60%。
  牵头领导:刘志华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环保局史捍民、市经委冯海、市市政管委陈文占、市建委刘永富、市交通委赵文芝、市公安局马振川
  完成期限:2003年12月底
  8.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以上,突破2000亿元。
  牵头领导:翟鸿祥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计委丁向阳
  完成期限:2003年12月底
  9.辖区企业进出口540亿美元,增长2.8%。实际利用外资55亿美元,增长9.4%。
  牵头领导:张茅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外经贸委李昭
  完成期限:2003年12月底

二、经济发展



  10.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进入退出机制,建成中关村技术产权交易所。
  牵头领导:范伯元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科委马林、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戴卫、市政府体改办白金荣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11.实施重点产业化项目,加速培育具有首都特色和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群,逐步形成多元化发展的群体结构优势。
  牵头领导:范伯元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科委马林、市经委冯海、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戴卫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12.继续将信息产业做大做强,抓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重点打造和延伸网络计算机、各类通用和嵌入式专用芯片等产业链。
  牵头领导:翟鸿祥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计委丁向阳、市科委马林、市信息办朱炎、市经委冯海、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戴卫、市教委耿学超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13.以完善投资结构为主要着力点,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发行好奥运建设企业债券,积极申请环保专项资金。
  牵头领导:翟鸿祥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计委丁向阳、北京2008年奥运会组委会王伟、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韩平、市环保局史捍民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14.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广泛吸引社会投资和境外投资。支持在京中央单位的发展,吸引全国各类社会投资和外资参与首都现代化建设。
  牵头领导:翟鸿祥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计委丁向阳、市财政局吴世雄、市经委冯海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15.研究出台控制工业用地价格的办法,降低在京投资特别是制造业的投资成本,努力为各类投资主体创业和发展营造一流的环境。
  牵头领导:刘敬民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国土房管局苗乐如、市计委丁向阳、市经委冯海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
  16.精心设计、宣传和经营城市,挖掘和丰富首都城市的独特魅力,着力培育城市品牌,塑造北京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形象。
  牵头领导:翟鸿祥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计委丁向阳、市规划委陈刚、市建委刘永富、市市政管委陈文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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