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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兴区区域规划和黄村卫星城总体规划的批复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兴区
 区域规划和黄村卫星城总体规划的批复
 (京政函[2003]9号)


大兴区人民政府:
  市规划委《关于批复<大兴区区域规划>和<黄村卫星城总体规划>的请示》(市规文〔2003〕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大兴区区域规划(2000-2010年)》(以下简称《区域规划》)和《黄村卫星城总体规划(2000-2010年)》(以下简称《卫星城规划》)。《区域规划》和《卫星城规划》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对于大兴区和黄村卫星城今后的建设、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大兴区位于北京市南部,区域规划总面积为1030平方公里,至2010年全区规划总人口115万人。大兴区作为全国生态农业、林业区和本市重要的副食品基地,要充分发挥交通、资源和环境优势,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协调好与黄村卫星城和亦庄卫星城的发展关系。
  三、黄村卫星城位于大兴区北部,城市规划区总面积94.60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42.54平方公里,至2010年规划城市人口37万人。黄村卫星城作为本市重点发展的卫星城,是吸纳市区人口和企业疏散的基地,应依托大兴工业开发区,积极发展高科技企业,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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