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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3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项目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三十六、积极推进廉租住房工作,摇号配租比例不低于申请家庭户数的80%;3万平方米新建廉租住房具备入住条件。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国土房管局
  项目负责人:市国土房管局苗乐如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
  三十七、为300户农村优抚对象、500户农村社会救济对象翻建危旧房;将40所乡镇敬老院改建为社会福利中心;在600个社区居委会分别建成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设施,具备“三室(日间照料室、文化活动室、卫生保健室)、一场(室外老年健身活动场)、一校(老年学校)”等为老年人服务功能。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项目负责人:市民政局刘宝成
  三十八、为10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植入人工晶体;为100名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免费康复服务;为2500名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小型辅助用品;为10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和智残人开展系列化康复服务。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残联
  项目负责人:市残联赵春鸾
  协办单位:市卫生局
  三十九、对3000名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按比例就业新安置残疾人1000名,社区就业新安置残疾人200名;建立北京市盲人文化资源中心,为盲人提供盲文科技、教育、文化、康复等资料库及有声读物。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残联
  项目负责人:市残联赵春鸾
  协办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四十、开展“扶贫济困春风行动”社会公益活动,给予1000户特困家庭子女就学资助和家庭成员就医补助。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首都精神文明办
  项目负责人:首都精神文明办张慧光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
  四十一、为远郊区县中小学建设100个网络计算机教室;农村中小学取消明火取暖。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教委
  项目负责人:市教委耿学超
  四十二、加强对建筑、装饰材料的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是板材、涂料、胶粘剂、壁纸、瓷砖、灯具等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产品,每季度公告抽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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