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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3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二十九、提升社区连锁商业总体水平,新增便民超市、便利店400家,累计达到1500家;通过加盟连锁等方式,整合小型店铺,提升服务水平。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商委
  项目负责人:市商委梁伟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市新闻出版局、市药品监督局、北京烟草专卖局、城近郊区各区政府
  三十、大力推进“刷卡消费无障碍”工程,新增银行卡特约商户1.4万户。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商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项目负责人:市商委梁伟、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韩平
  协办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教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三十一、全部消除人均可支配收入2500元以下低收入村;实现边远山区乡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继续推进山区水利富民综合开发,新建五小水利工程4000处、截流与塘坝工程100处,新增蓄水能力200万立方米,发展节水灌溉面积6667公顷。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水利局
  项目负责人:市农委李进山、市水利局焦志忠
  三十二、全面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开发、置换10万个社区就业岗位;大力发展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使大龄就业困难人员95%以上在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就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达到6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
  完成期限:2003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项目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三十三、大力推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低收入人员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完成期限:2003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项目负责人:市民政局刘宝成
  三十四、继续推动本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重点扶持民族乡、低收入民族村、清真饮食、副食网点和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民委
  项目负责人:市民委李保群
  协办单位:市农委、市商委
  三十五、建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中心,开通咨询服务热线,提供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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