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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清理整顿和重新审核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工作步骤和内容
  (一)清理整顿阶段(2003年1月2日至2003年1月20日)
  1.清理整顿对象:未取得合法证照的“网吧”。
  2.执法主体:根据新《条例》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对非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网吧”服务营业场所依法予以取缔。法律文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出具。
  3.清理整顿期间所有的罚款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有关规定全额上缴市财政,没收的设备统一造册报市财政局处理。
  (二)重新审核登记阶段(2003年1月21日至2003年2月20日)
  1.重新审核登记的对象:依法设立的“网吧”服务营业场所。
  2.符合申请重新审核登记条件的“网吧”经营单位,如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通过重新审核登记。
  3.申请重新审核登记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具备下列条件:
  (1)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3)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具体条件由市公安局消防局制定);
  (4)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
  (5)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装置及附属设备。每一营业场所的计算机设备总数不得少于60台,营业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所有营业场所每台计算机的占地面积不得少于3平方米(不含附属用途建筑物的占地面积,如办公室、洗手间、小卖部、外走廊等);
  (6)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7)不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直线距离200米范围内和非商业用途的建筑物(包括居民住宅楼、私人出租屋等)、房屋夹层以及违法建筑物内设立;
  (8)符合文化行政部门规定的总量和布局要求(深圳市的布局和总量待省文化厅通知下发后再制定);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同“网吧”审核登记需要提交相应材料(详见下表):

┌────────────────────────────┬─────────┐
│         材料清单               │ “网吧”类别  │
│                            ├────┬────┤
│                            │证照齐全│证照不齐│
├──┬─────────────────────────┼────┼────┤
│ 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  √ │    │
├──┼─────────────────────────┼────┼────┤
│ 2 │《网络安全检查意见书》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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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  √ │  √ │
│  │(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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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网络经营许可证                 │  √ │  √ │
├──┼─────────────────────────┼────┼────┤
│ 5 │数据库服务、网络服务资质证            │  √ │  √ │
├──┼─────────────────────────┼────┼────┤
│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  │    │    │
│ 6 │术人员的身份证及资格证(毕业证、结业证、培训证)  │  √ │  √ │
│  │复印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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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自有营业场所产权证明的复印件或者租赁意向书及业主产│  √ │  √ │
│  │权证明的复印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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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验资报告及资金信用证明              │    │  √ │
├──┼─────────────────────────┼────┼────┤
│ 9 │守法经营承诺书                  │  √ │  √ │
├──┼─────────────────────────┼────┼────┤
│10 │与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签订的提供接入服务合同的复 │  √ │  √ │
│  │印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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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营业场所地理位置图、建筑平面、 │  √ │  √ │
│  │立体面及消防审核、验收法律文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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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网络拓扑结构图                  │  √ │  √ │
├──┼─────────────────────────┼────┼────┤
│13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上网用户登记制度、  │  √ │  √ │
│  │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技术人员职责         │    │    │
├──┼─────────────────────────┼────┼────┤
│14 │已采用网络安全审计管理系统等安全技术措施的证明  │  √ │  √ │
│  │文件                       │    │    │
├──┼─────────────────────────┴────┴────┤
│  │1.以上所有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申办公司的印章; │
│备 │2.按照深圳市“网吧”的布局和总量控制的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证 │
│注 │照齐全的“网吧”,其次是证照不齐的“网吧”,最后是无证照的“网吧”; │
│  │3.第2、3、4项按现有情况提供,其他各项材料必须按要求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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