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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方案(2002-2005年)的通知

  3.在全市85%的医务人员中开展艾滋病性病知识培训。全市85%以上的市、区级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规范化诊断、治疗、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85%的市、区医疗机构能够为性病患者提供规范化的诊断、治疗、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80%的镇(街道)医院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性病患者提供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
  4.全市至少有50%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能在社区和家庭获得医疗和生活照顾。
  5.接受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教育的人在城市达到80%以上,在农村达到50%以上,高危行为人群中达到80%以上。在全部的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监狱、劳教所开展艾滋病性病的预防教育。
  6.全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级中学新生入学预防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处方发放率达100%;普通初级中学要将艾滋病性病预防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开课率达100%。
  7.建成国内先进水平的市艾滋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规范全市各级HIV检测初筛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建立高效、灵敏的艾滋病监测系统。
  8.健全全市艾滋病性病信息网络系统和综合监测、实验室检测网络系统。
  9.制定有关降低人群危险行为的政策,建立输血风险和艾滋病防治人员职业意外感染保险机制,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医疗和社会救助措施。
  到2005年底要完成的工作指标:
  1.市民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在城市达到80%以上,在农村达到50%以上,在高危行为人群中达到85%以上,在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监狱、劳教所被监管教育的人员中达到100%。
  2.高危行为人群中安全套使用率达到60%以上。
  3.全市90%的镇级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规范化诊断、治疗、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100%的婚前医学检查机构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
  4.从事艾滋病预防保健、临床医护、检测检验、采供血等专业人员要达到100%上岗培训。
  5.结合全国卫生信息网络建设,完善全市艾滋病性病信息网络系统。
  6.建成一个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健康促进示范社区。
  三、行动措施
  (一)保证血液及其制品安全;阻断艾滋病病毒经采供血途径传播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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