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4050”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援助制度的通知

  (五)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结合社区居委会的职责,在社区居委会指定专人协助社保所跟踪掌握“4050”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反馈服务需求,并在社保所的指导下,做好“4050”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和宣传解释工作。
  (六)社保所公示民政、房管、医疗、文教等部门的业务联系信息,指导在实施再就业援助过程中,面临生活、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困难的“4050”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享受优惠政策申请,以解除后顾之忧。
  八、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应及时掌握再就业援助制度的实施情况,填写《北京市“4050”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援助制度实施情况季报》(表样附后),并于每季度第1个月的10日前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九、本文自2003年2月15日起执行。进入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的“4050”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标准和程序依照本文执行,《关于建立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下岗职工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就[1999]35号)涉及的就业特困人员认定标准和程序停止执行。
  附:1、《再就业援助个人台帐》(样本)(略)
    2、《“4050”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托底”安置申请认定表》
    3、《“4050”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援助协议书》(样本)
    4、《北京市“4050”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援助制度实施情况季报》(略)
    5、2003年建立再就业援助制度的主要安排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2:“4050”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托底”安置申请认定表




┏━━━━━━━━━━┯━┯━┯━┯━┯━┯━┯━┯━┯━┯━┯━┯━┯━┯━┯━┯━┓
┃     身份证号 │ │ │ │ │ │ │ │ │ │ │ │ │ │ │ │ ┃
┠──────────┼─┴─┴─┴─┴─┴─┴─┴─┼─┴─┴─┴─┴─┴─┴─┴─┨
┃      姓 名  │    求职证号       │               ┃
┠──────────┼───────────────┼───────────────┨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
┃     政治面目 │    文化程度       │               ┃
┠──────────┼───────────────┼───────────────┨
┃     专业技能 │    失业时间       │  个月(含在中心时间)   ┃
┠──────────┼───────────────┼───────────────┨
┃     户籍地址 │    常住地址       │               ┃
┠──────────┼───────────────┴───────────────┨
┃     家庭收入 │ 家庭总人口: 人;家庭月总收入: 元              ┃
┃      情 况  │ 家庭月人均收入: 元                     ┃
┃          │ 是否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是( );否( )      ┃
┃          │家庭月补助金额: 元                      ┃
┠──────────┼───────────────┬───────────────┨
┃  接受援助起始时间│   推荐就业次数      │               ┃
┠──────────┼───────────────┼───────────────┨
┃   未就业主要原因│    联系方式       │               ┃
┠──────────┼───────────────┴───────────────┨
┃    本 人 承 诺 │           核 查 结 果               ┃
┠──────────┼───────────────────────────────┨
┃本人是否愿意服从就业│核查人: 年 月 日                       ┃
┃“托底”安置    │                               ┃
┃  是( );否( )│                               ┃
┃登记人: 年 月 日  │                               ┃
┃          │                               ┃
┠──────────┼───────────────────────────────┨
┃    街 道 意 见 │       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意见           ┃
┠──────────┼───────────────────────────────┨
┃街道(乡镇)社会保障│认定单位: (盖章)                      ┃
┃事务所:      │年 月 日                           ┃
┃(盖章)      │                               ┃
┃ 年 月 日      │                               ┃
┗━━━━━━━━━━┷━━━━━━━━━━━━━━━━━━━━━━━━━━━━━━━┛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