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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政府残工委拟定的天津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一)残疾人工作机制目标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将残疾人事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主要领导同志重视残疾人工作,主管领导切实负起责任;各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充分发挥对残疾人工作组织协调职能,检查、监督有关残疾人的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按业务范围完成残疾人工作的任务;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得到保障,并随着经济的增长逐年加大投入。全市形成运转良好的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工作机制。
  (二)残疾人社会参与目标
   广大残疾人积极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乐观进取,奋发向上,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活动,效果好,影响大;残疾人的要求能够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得到反映,并能得到及时解决;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涌现出一批残疾人先进典型;基本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
  (三)残疾人康复工作目标
  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完善,使残疾人基本得到康复服务与训练;切实采取措施,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提高人口素质;具备手术指征的白内障患者基本能得到手术复明,贫困患者实施复明手术的费用能得到减免或补贴;建立医院眼科、盲校低视力班、定点眼镜店和患者家庭相互配合的低视力康复工作网络;形成以聋儿康复机构为基础、社区家庭训练为依托的聋儿康复工作体系,经过训练的聋儿入普幼、普小率达到30%;普遍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达到精神病患者监护率95%以上、显好率65%以上、社会参与率55%以上,肇事率下降到0.2%以下;残疾人用品用具服务网络健全并有效发挥作用,为残疾人普遍配用必需的用品用具,并提供周到快捷的服务;社区康复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总体规划,加强社区康复站建设,使残疾人就近就地得到康复训练与服务。
  (四)残疾人教育工作目标
  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残疾儿童幼儿学前教育率达到80%以上,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或接近当地健全儿童少年入学水平;特殊教育学校发挥资源中心的辐射作用,普遍开展随班就读,发展特殊高中和残疾人中专、职专教育,教育部门保障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能够进入普通大专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习;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培训广泛开展,有就业要求的残疾人全部得到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教育师资质量较高;天津理工学院聋人工学院、天津体育学院特教学院两所残疾人高等院校的教学水平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全市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和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形成完整格局;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助学金制度,接受高中、中专、职专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扶助制度,接受高等教育的残疾人助学金制度,以及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减免有关费用、优先提供助学金和教育贷款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得到落实。
  (五)残疾人就业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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