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从现在起到2005年,我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是:
——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证书教育的在校生达到80万人左右,力争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大体相当;重点建设100所在校生规模2000人以上的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建设200个中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点。
——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35万人左右,其中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规模5万人左右;重点建设10所职业技术学院;建设一批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继续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接受高等教育的规模;探索发展本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
——广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培训。每年培训农村新增和剩余劳动力300万人次,培训城镇在职职工120万人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0万人次;90%以上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培训,取得“绿色证书”;职业学校毕业生同时取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80%以上;全省中级技术工人占技术工人的比重提高到50%以上,高级技术工人占技术工人总数的比重达到10%以上。
二、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
4.改革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推进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并逐步完善在省政府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新体制。
在省政府领导下,建立有关部门参加的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职业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并对职业教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省劳动保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行业组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教育的有关工作。各市、州政府也要建立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强化市(州)人民政府在统筹管理和发展职业教育方面的责任。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际,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促进职业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制定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发展职业教育提供保障条件;积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整合和充分利用现有各类职业教育资源,打破部门和学校类型界限,优化职业学校布局结构,提高职业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和职业学校的办学质量。市(州)、县人民政府对所举办的高、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规模、发展规划、服务面向、经费投入、基本建设和日常管理等方面具有决策权和负有领导责任。